【业务简介】
汽车质押典当又称机动车典当,是指以机动车为质押物获得当金。机动车权属人将机动车及随车证件交付给典当行,交付一定比例费用,取得当金,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、偿还当金、赎回汽车的行为。
【业务受理对象】
一、个人客户
18周岁以上,具有独立行为能力的本市或外省市人员
、公司客户
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境内企业
三、汽车经销商
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境内企业。
【质押物范围】
在车管所登记的个人、公司所有机动车辆及商品车。
【所需资料】
一、个人车辆
1、机动车登记证、行驶本;
2、购车原始发票、车辆关税证明 (进口车辆)、购置附加税本、车辆保险单、车船税完税证明;
3、车主身份证
二、公司车辆
1、机动车登记证、行驶本;
2、购车原始发票、车辆关税证明 (进口车辆)、购置附加税本、车辆保险单、车船税完税证明;
3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、营业执照;
4、公司章程、股东会决议/董事会决议;
5、法人身份证、法人授权委托书;
6、被委托人身份证;
7、客户需带单位公章签署合同。
三、汽车经销商
1、商品车合格证、随车工具包、进口车关税证明;
2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、营业执照;
3、公司章程、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;
4、法人身份证、法人授权委托书
5、客户需带单位公章签署合同。
安徽金碧典当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皖ICP备2023007769号-1 免责声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