汽车质押典当

汽车抵押


【业务简介】

汽车质押典当又称机动车典当,是指以机动车为质押物获得当金。机动车权属人将机动车及随车证件交付给典当行,交付一定比例费用,取得当金,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、偿还当金、赎回汽车的行为。

【业务受理对象】

一、个人客户

18周岁以上,具有独立行为能力的本市或外省市人员

、公司客户

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境内企业

三、汽车经销商

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境内企业。

【质押物范围】

在车管所登记的个人、公司所有机动车辆及商品车。

【所需资料】

一、个人车辆

1、机动车登记证、行驶本;

2、购车原始发票、车辆关税证明 (进口车辆)、购置附加税本、车辆保险单、车船税完税证明;

3、车主身份证

二、公司车辆

1、机动车登记证、行驶本;

2、购车原始发票、车辆关税证明 (进口车辆)、购置附加税本、车辆保险单、车船税完税证明;

3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、营业执照;

4、公司章程、股东会决议/董事会决议;

5、法人身份证、法人授权委托书;

6、被委托人身份证;

7、客户需带单位公章签署合同。

三、汽车经销商

1、商品车合格证、随车工具包、进口车关税证明;

2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、营业执照;

3、公司章程、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;

4、法人身份证、法人授权委托书

5、客户需带单位公章签署合同。